《民用直升机飞行场地技术标准》MH5013-2014 1.TLOF 边灯: TLOF 边灯应均匀布置。 对于表面直升机场,其间隔不得大于 5 m;对于高架直升机场和直升机水上平台,其间隔不得大于 3 m。 每边 (含每个角上的灯) 应至少设置 4 个灯。 TLOF 为圆形并且灯沿周边均匀布置时,应至少设置 14 个灯。 2.瞄准点灯: 供夜间使用的直升机场,如设有瞄准点标志, 应设置瞄准点灯。 瞄准点灯应与瞄准点标志设在一起。 瞄准点灯应采用全白色灯,至少应设置 6 个。 当高出表面的灯会危及直升机运行时,应采用嵌入式灯。 3.FATO 边界灯 FATO 边界灯应沿 FATO 边线设置。 对于跑道型 FATO,每边应均匀设置不少于 4 个(包括每个角上的灯),且长边上灯的间距不得大于 30 m;对于非跑道型 FATO,灯具应均匀设置,如该区为正方形或长方形,每边应设置不少于 4 个灯 (包括每个角上的灯); 如该区为其他形状 (包括圆形),灯的间隔不得大于 5 m,较少应设置 10 个灯。 4.飞行航径对正引导灯: 飞行航径对正引导灯光系统宜由一排三个或三个以上等间隔的灯组成,总长度较小为6 m。 灯与灯之间的间距应大于等于1.5 m,小于 3 m。如果空间允许,宜设置 5 个灯。 5.* 直升机场应至少设置一个*。 6.直升机场灯标 在下列情况下, 直升机场应设置直升机场灯标: ———需要远距目视引导, 而没有其他目视方法能提供; ———由于周围灯光的存在使直升机场的识别有困难。 7. 停机坪泛光照明 机坪泛光照明的平均照度应为: ——机位上: · 水平照度:不低于 20 lx,均匀比(平均值比较小值)不大于 4:1; · 垂直照度:在相关方向上高出机坪 2 m 处,不低于 20 lx; ——停机坪其他地区:水平照度不低于机位上平均照度的 50%,均匀比(平均值比较小值)不大于 4:1。